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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
缙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结中心  发布:2007-11-23 9:14:32  来自:缙云县新农医报结中心  浏览: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二、为什么要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农村缺医少药的一般问题已基本解决。但是,由于多数地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农民负担较重,因而出现部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据一些县调查,在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占20-30%。许多情况表明,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又使疾病难以医治。目前所言看病难医疗难,主要是指农民对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问题。广东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对农民的一次调查显示,36%的农民最担心的问题是患病。由于多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还不具备把农民医疗保障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条件,政府或集体经济也没有能力把农民医疗保障包起来,目前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只能通过农民互助共济的方式来解决。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是:1、有利于从制度上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问题,促进广大农民致富奔康;2、有利于引导农民进行合理的健康投资,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合理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3、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执政为民、稳定农村、关心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政府的责任;4、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广东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什么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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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了政府支持力度。过去各级政府对合作医疗的支持主要是宣传、组织和发动,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明确规定,省财政按参加人数每年人均10元的标准扶持,要求地方财政也按人均10元的标准补助,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二是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往的农村合作医疗,除少数地区外,大多将保障的重点放在门诊或小病上,即保小不保大,或者保医不保药,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放在迫切需要解决的农民因患大病而导致贫困的问题上,对农民的大额医药费用或住院医药费用进行补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三是提高了统筹层次。改变了过去以乡、村为单位开展合作医疗的做法,要求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增强了抗风险和监管能力。四是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以及赋予农民知情、监管的权力,提高了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五是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克服了管理松散、粗放的不足。六是建立医疗救助制度,通过民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住院医疗费补偿后,生活上依然困难的特殊情况实行救助。

    
四、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这是必须向农民讲清楚的问题。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是中国的一句老话。人难免不得病。据专家研究,农民医疗费用如达到个人年收入的70%,就可能因病致贫。农民中有一句话:不怕穷,就怕病。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人得了大病,就可能拖累全家,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因此,必须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农民参加合作医疗,首先是个人得益。从最低标准看,一年交20元钱,如果一旦得病,最高补偿可达到2.3万元,是个人交费的1.15千倍。其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政府扶持,在一般地区,政府支持的资金超过农民个人的出资,如果农民不参加,也是一种损失。再次,即使自己不得病,也等于帮助了乡亲,做了一件善事,今后自己有病,还有机会补偿,每二年可以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如果一生不得病也不吃亏,这是最大的福气,是最合算的。

五、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门诊看病有那些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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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大病统筹为主,但凡是和莲都区结报中心签定服务协议书的定点医疗机构,农民凭农村合作医疗证到该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可得到门诊总费用的5%——7%优惠,对未带合作医疗证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不予优惠。这种做法的好处是让多数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当年得到回报,满足了部分人不愿吃亏的思想,易于动员农民参加,客观上也能引导农民到正规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避免医疗事故发生。

    
六、为什么强调政府组织和扶持农村合作医疗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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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保障是政府的责任。卫生公平性问题是政府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也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解体,一方面有自身机制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与组织管理能力和资金不足有很大关系。因此,各级政府责无傍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强调政府的组织和扶持作用,为建立和巩固制度提供了基本条件。设立工作机构,财政安排扶持资金和工作经费,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必备条件。要把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民心工程办好,必须加大组织领导和资金投入的力度。试想,如果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没有专门机构管理,保障资金来源仅靠个人交费,也是行不通的。

    
七、为什么要农民出资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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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性质决定的。享受合作医疗保障是要承担相应义务的,农民必须自己要参加。只有承担相应的义务,才能享有得到政府资助的权利来。但是,确定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一定要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有人提出,为什么不由政府设立一个基金解决群众就医问题?实际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体现了政府和集体的资金扶持,但政府和集体的资金是有限的,只有让大多数人参加进来,才能扩大合作医疗资金筹集能力。因此,除贫困人口外,对有能力的农户,应引导其自己出资参加合作医疗。即使少数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也不应该由集体把农民应出资的部分包起来,否则农民还是不能养成自觉参加社会保障制度的习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也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八、为什么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不属于农民负担?

合作医疗是农民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农民自愿交纳的合作医疗费属于农民个人消费性支出,不是农民负担项目,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这是有政策依据的。这些资金完全用于农民医疗保障,而且政府和集体还要给予资金扶持。今后我省各级政府每年扶持合作医疗发展的资金将逐年增多,将有效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九、为什么要提出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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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法则是合作医疗的基本要求,参加的人数多,住院率就会相对下降,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潜力也就越大;反之,参加的人数少,吸纳资金就少,住院率反而相对增加,就降低了合作医疗的保障能力。以一个统筹单位计,合作医疗参加人数达到60%以上,才能正常运作。因此,确定覆盖率的标准,首先是合作医疗自身运作的要求。其次,制定合作医疗覆盖率目标,也是一个地区社会发展的需要。有了明确的目标,才能集中领导、集中财力、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抓好这项工作,使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问题真正摆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但是,有的地方不顾农民的意愿和财政的承受能力,盲目追求高覆盖率,甚至要求达到100%,也是不切实际的。

    
十、为什么合作医疗要以一个年度为周期?

农村合作医疗运作要有明确的起止时间,以一个年度为期。在新的核算年度开始运作后,必须停止吸收农户参加,在收费期内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只能在下一年度参加。这一规定的目的:一是为了合作医疗资金的准确核算。因为合作医疗正常运作是以科学的测算为基础的,对一个年度的发病率、住院率、筹资额、支付标准有一个基本测算。要量入为出,能够吸收多少资金,就确定多少补偿标准,防止超支。如果不按年度运行及核算,就难以准确把握合作医疗的运行情况。二是防止部分人钻空子,无病时不参加,有病才参加,不履行义务,只想得到好处,损人利己。如果不限期吸收农民参加,就会影响对发病率、住院率的测算,将对合作医疗带来极大风险。三是便于操作,因为多数地方合作医疗管理人员都是兼职的,不可能有类似保险公司的管理机构,合作医疗只能在筹资阶段集中基层力量,发动农户参加,时间截止后,不再吸收资金,管理人员只负责支付工作。四是有利于合作医疗的组织发动。一般要求农村合作医疗年度时间为每年11日至1231。合作医疗每年实行一次性筹资,每年的11月至12月为集体宣传发动期。集中宣传发动有利于合理利用行政资源。

    
十一、为什么要在合作医疗年度运行期间才能享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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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是一种承诺制度,合作医疗章程规定参加人的权利、义务只在其参加的年度内有效。新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在其所参加的合作医疗年度启动前的有关费用不能报销。

    
十二、为什么农户要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

由于合作医疗具有互助共济性质,靠大家的钱帮助少数病患者,因此,要求农户以户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否则就会出现老弱病残者参加、身体健康者不参加的情况,也就难以发挥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作用。外出务工没有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农民,也应随户参加合作医疗,在外生病住院一样可以得到补助。

    
十三、为什么要求合作医疗要持续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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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保大病为主,而每年因病住院的只是少数人。多数群众参加合作医疗是以防未然,从而使这一制度发挥互助共济的作用。如果合作医疗因政府组织方面原因停顿,哪怕时间很短,也会影响合作医疗在群众的信誉。因为群众寄希望于在自己有病时能得到合作医疗资助,如合作医疗在此时停办,实际上就使原来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吃亏了,使群众对政府举办合作医疗的能力失去信心。因此,合作医疗举办后,必须年复一年地持续坚持下去。

    
十四、为什么合作医疗不能用商业保险形式运作?

举办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的责任,属于政府行为,由政府组织,财政支持,财政引导资金及农民个人出资部分完全用于对参加人医药费用的补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性质不同,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属于商业行为,有盈利目的,而且一定要从保险费用中提成管理费,一旦无利可图,就会停办这个险种。商业医疗保险从其经营目的考虑,通常不吸收有病在身的人参加保险,节余的资金会要转化为利润。合作医疗则不同,帮助所有农民解决看病难是政府举办合作医疗的目的,节余的资金作为积累继续用于农民医疗保障。因此,不应由政府或村集体统一组织商业医疗保障。当然,一些先富起来的农民,个人可以自愿选择商业医疗保险。

   十五、为什么政府要把住院人员、费用公布到村?

    
主导思路其一是让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都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个年度全村筹集医疗基金花费的具体情况,让人感到真实、透明。其二是让每个村都来自己算笔帐,全村一年筹集医疗资金总额,全村村民一年住院补偿总额,一目了然,体现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扶持。其三是通过全村村民身边发生的事来示范教育,从政府动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转变为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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